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国家评价选拔人才、实施人才战略、为生产力发展服务的重要人事考试。贯彻公开、公正、公平原则,是当前我国倡导实施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、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。影响国家人才选拔的质量和中华民族的兴衰,影响我市文明临沂的建设,影响我市党风、政风、民风和社会风气,关系临沂政治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形象,意义重大。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不仅是评价选拔人才的考试,更是道德品质的考试。我们应该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信的人生。山东是全国的第一考试大省,临沂是全省的考试大市。近年来,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市人事局把人事考试作为人事制度改革的旗帜来抓,列为一把手工程和主管领导工程。今年四月,我市荣获全省人事考试先进单位称号,成为全省的知名品牌。为了保持荣誉,创建文明临沂,树立大临沂、新临沂的形象,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及全体考生,都应以实际行动维护人事考试的公平、公正,把诚信考试、文明考试当作我们的共同责任和义务,坚决拒绝不诚信、不文明和营私舞弊的一切不良行为,共同创造临沂公平、公正的考试环境,共同树立临沂人事考试的良好形象。 作为一名考生,对上述义务责无旁贷,义不容辞。为此本人经认真考虑,郑重做出以下承诺: 1、我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3号部长令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应试人员部分),对以上内容知晓、认可并保证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。 2、保证所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、准确、有效,并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。 3、承认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》的法律地位,遵守《山东省人事考试考务规则》,考试必带身份证,不以其他任何证件代替身份证。 4、自觉服从考试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,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检查、监督和管理,文明、诚信考试。 5、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,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法规、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。不找人替考,不使用假身份证,不携带小抄、资料、手机(小灵通)、耳机、电子扫描笔(仪器)、电子词典等通讯、电子工具入场。 6、如有违纪、违规、违法行为,责任自负,并自觉接受相应处罚。 承诺人(签名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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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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